模式捐赠与税收:对2024年第8875号命令的评论

2024年4月4日,意大利最高法院发布的第8875号命令引发了关于模式捐赠性质及其税收的重要问题。该判决在一个复杂的法规背景下进行,其中捐赠与收入的区分对税收的正确应用至关重要。因此,让我们分析一下该命令的内容及其影响。

裁决的背景

法院处理的法律问题涉及一个案例,其中一位母亲向其子进行了企业捐赠,但要求其支付一笔款项给父亲。这种情况引发了一场关于支付给第三方的款项是否应纳税的争议,依据被上诉的判决,这些款项被视为类似于雇员收入的收入,根据《统一所得税法》第50条的规定。

一般来说,针对特定第三方的模式捐赠构成双重捐赠,一方面是针对受赠人的捐赠,另一方面是针对受益人的捐赠,通过受赠人的物质中介实现后者的财富增值,因此,履行义务时支付给第三方的款项在税收目的上不应被视为可征税的类似于雇员收入的收入(在本案中,最高法院推翻了被上诉判决,该判决认为母亲向儿子捐赠企业并要求分期支付一笔款项给父亲的情况下,根据上述规定对支付给第三方的定期支票进行了纳税处理,而没有评估该模式捐赠所蕴含的自由性质)。

模式捐赠的自由性质

法院明确指出,在存在模式捐赠的情况下,形成了双重捐赠:一是针对受赠人的捐赠,二是针对受益人的捐赠。这一区分至关重要,因为它意味着履行义务时支付给第三方的款项不能被视为雇员收入。该决定基于民法原则,特别是《民法典》第769和793条,规定了捐赠及其方式。

  • 模式捐赠为受益人创造了财富增值。
  • 为履行义务支付的款项不应作为工资收入征税。
  • 法院推翻了被上诉判决,认为未评估捐赠的自由性质。

结论

总之,2024年第8875号命令在模式捐赠和税收方面代表了一个重要的澄清。最高法院重申了考虑捐赠自由性质的必要性,避免与雇员收入的不当等同。该判决为法律专业人士和纳税人提供了宝贵的指导,标志着保护受赠人和受益人权利的重要一步。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