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与未成年人监护:对32290/2023号判决的思考

2023年11月21日,最高法院公布了32290号裁定,涉及未成年人监护和在父母分离情况下儿童倾听权的敏感主题。这一决定是在复杂的法律背景下作出的,强调了“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的重要性以及在如此敏感的背景下评估证据的方法。

案件及其法律问题

在本案中,未成年人C.C.和D.D.的父亲对的里雅斯特上诉法院作出的拒绝独占监护请求的决定提出上诉,而是确认了共同监护。在上诉的理由中,父亲质疑未直接倾听未成年人的决定,认为她们已达到足以表达自己意见的年龄。然而,法院引用了民法第315条bis的规定,指出未成年人倾听并不是自动的行为,而是必须逐案评估。

最高法院重申,只有当未成年人能够分辨并且其倾听不会造成损害时,才应进行倾听。

法律原则与相关判例

最高法院提到了多个法律原则和国家法规,包括《欧洲人权公约》第8条,该条款保障家庭生活权。此外,法院明确指出,法官的介入必须始终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即使在父母之间存在冲突的情况下。决策必须基于具体证据和深入评估,避免对家庭情况的肤浅解释。

判决的主要要点包括:

  • 承认未成年人作为自身利益的权利主体。
  • 在决定不倾听未成年人时动机的重要性。
  • 在虐待指控情况下,具体证据的必要性。

结论:对判决的最终思考

最高法院的32290/2023号判决标志着在离婚背景下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重要一步。它强调了法律方法的重要性,不仅要保护未成年人,还要尊重父母的权利和责任。尊重倾听权必须与保护未成年人免受潜在有害情况的必要性相平衡,突显家庭动态的复杂性以及准确和充分理由的司法干预的必要性。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