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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儿童绑架:对2015年第9638号民事判决的评论

2015年第9638号最高法院判决涉及家庭法中最敏感的主题之一:国际儿童绑架。在此案中,法院需要对一项关于将一名儿童遣返回秘鲁的请求进行裁决,强调了与家庭动态相关的复杂性以及保护儿童最佳利益的重要性。

判决的背景

该案件涉及D.T.E.M.,一名卷入父母间争端的未成年人,C.D.S.R.和D.T.F.。的里雅斯特上诉法院否认了将儿童遣返回秘鲁的请求,理由是其返回将带来身体和心理风险。特别是,法官强调,在最初转移到意大利后,该未成年人建立了重要的联系和社会支持网络,这对其心理和情感发展至关重要。

保护儿童的最佳利益在与其生活和福祉相关的每一个司法决定中都是至关重要的。

最高法院的理由

最高法院接受了上诉,指出下级法官的评估未考虑到1980年海牙公约所规定的障碍性情况。特别是,第13条b)款规定,如果存在对未成年人有充分风险,则可以拒绝遣返。因此,法院重申,法官必须考虑未成年人的当前福祉,以及其在原籍国可能遣返的影响。

法律和实践的影响

这一判决突显了几个关键问题:

  • 未成年人利益的优先性:每个决定都必须考虑到其心理和身体的福祉。
  • 海牙公约的作用:它为处理国际儿童绑架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
  • 全面评估的必要性:法官必须考虑未成年人的生活各个方面,包括情感联系和社会支持。

结论

总之,2015年第9638号最高法院判决是在保护涉及国际绑架情况的未成年人权利方面的重要一步。它重申了未成年人最佳利益在家庭法中的核心地位,提醒人们司法决定必须始终考虑儿童的实际生活条件和福祉,而不仅限于形式上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