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与共同监护:对卡西的判决评论 n. 15815/2022

2022年卡西法院的第15815号判决在夫妻分居和子女监护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法院重申了共同监护的基本原则,强调这一原则应当是规则,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例外情况。本文旨在分析该判决的主要方面,使其意义及对分居父母的影响变得明确。

判决背景

卡塔尼亚上诉法院在被上诉的判决中确定了子女的共同监护,孩子们以母亲的住所为主要居所,父亲享有探视权。上诉人C.F.对此决定提出异议,抱怨法院未考虑父亲对抚养费的贡献以及否认独占监护权。

在子女监护问题上,共同监护是规则,而独占监护必须由明显的对未成年人的损害理由来支持。

上诉理由和法院的决定

C.F.提出了三个上诉理由,但均被卡西法院宣告不予受理。法院强调,第一和第二个理由涉及下级法院已评估的实质问题。此外,法院重申,父母的评估不能仅基于经济不履行,还必须考虑整体的父母态度。第三个理由,涉及判决表面理由,被驳回,因为法院认为理由清晰且充分。

法律原则

卡西法院引用了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所确立的原则,特别是《民法》第337条第三款,规定共同监护为一般规则。任何例外情况必须由坚实的理由支持,以符合未成年人的最高利益。2019年第6536号判决被引用,以重申独占监护必须由非监护父母的不适合性证据支持。

  • 共同监护作为一般规则
  • 独占监护需要坚实的理由
  • 对父母行为的整体评估

结论

卡西法院的第15815/2022号判决对分居程序的敏感性和确保子女最佳利益的重要性进行了深入反思。它重申了父母之间共同教育的必要性,强调决策应始终以维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联系为导向,避免损害未成年人的利益。在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日益关注的背景下,这一判决成为朝着更加细致和有意识的司法实践迈出的重要一步。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