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最近的第2536/2024号判决为离婚抚养费和子女抚养提供了重要的反思点,强调了司法如何朝着保护最脆弱群体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在其中一位父母面临经济困难时。我们来分析一下判决的要点。
最高法院被要求对A.A.提出的上诉进行裁决,针对安科纳上诉法院的判决,该判决将上诉人要求的离婚抚养费减少至每月600欧元。核心问题涉及离婚抚养费和子女抚养的确定标准的正确应用,尤其是在民法典规定的比例和适当性原则的背景下。
被上诉的判决没有考虑父亲的收入和财产状况,也没有权衡母亲没有收入的事实,母亲领取的离婚抚养费具有救助性质。
上诉的第一个理由被宣布为不予受理,因为上诉人没有提供具体证据证明她为家庭牺牲了自己的职业期望。然而,第二个理由被接受,因为法院承认子女抚养费的量化没有遵循比例标准,忽视了母亲和子女的经济需求。
具体而言,法院强调,在确定抚养费时,需要考虑:
该判决重申了对每位父母的经济和社会情况以及子女需求进行仔细和详细评估的重要性。最高法院明确表示,抚养费必须确保子女享有适当的生活水平,而不应基于父母的分居状况进行区分。
此外,强调必须遵守对子女权利的平等原则,无论父母的婚姻状况如何。因此,分居或离婚的父母有义务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来抚养子女。
总之,最高法院第2536/2024号判决处于一个旨在保护弱势群体(如子女和没有收入的父母)权利的法律背景中。它代表了在确定离婚抚养费和子女抚养贡献方面迈向更大公平的重要一步,突显了司法必须始终考虑相关人员的真实生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