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关于撤销离婚抚养费的裁定:2024年第26751号命令

最近,最高法院于2024年10月15日发布的第26751号命令,讨论了家庭法中的一个关键主题:撤销离婚抚养费。具体而言,法院对A.A.的上诉作出了裁决,A.A.质疑布雷西亚上诉法院的决定,该法院驳回了对B.B.的离婚抚养费撤销请求。本文将分析判决的要点以及法院所作决定的意义。

案件背景

A.A.请求撤销每月1750欧元的离婚抚养费,声称自己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并且有证据表明前妻B.B.的财务状况有所改善。然而,上诉法院驳回了该请求,认为上诉人未能充分证明足以撤销抚养费的事实。

法院强调,A.A.所要求的证据未被采纳,这妨碍了证明新的经济情况的可能性,而这些情况对裁决至关重要。

举证责任和法院的理由

裁决的一个核心方面与举证责任有关。根据法院的说法,A.A.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他的请求。特别是,强调所提交的文件未能清楚且具体地证明B.B.的财务状况,尽管上诉人提出了相关主张。法院重申,要求撤销抚养费的一方有责任证明各方经济状况的重大变化。

  • 税务局的咨询未能提供关于B.B.财产的充分证据。
  • A.A.提出的调查请求被认为是探索性的,因此不予受理。

结论

总之,最高法院第26751号命令在离婚抚养费的举证责任问题上作出了重要表态。法院明确指出,单纯声称财务状况改善不足以在没有具体和有据可查的证据的情况下撤销抚养费。这一决定强调了对各方经济状况进行仔细和严格评估的必要性,突显了证据在司法裁决中的重要性。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