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收养性与遗弃状态:对2024年卡西法院第16714号命令的评论

2024年卡西法院第16714号判决对未成年人可收养性的敏感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特别是在虐待和遗弃的情况下。法院确认驳回了A.A.、B.B.和C.C.对罗马上诉法院判决的上诉,该判决已声明未成年人F.F.和G.G.的可收养状态,强调了儿童所处环境的严重性。

诉讼背景

本案是意大利法律系统如何处理未成年人保护的典型案例。检察官启动了暂停F.F.和G.G.父母监护权的程序,因收到虐待的举报。上诉法院确认父母无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环境,并因严重的虐待罪判处两人。这一情况导致了可收养声明的请求。

上诉法院确认母亲、父亲和祖母完全不适合担任父母角色,且在短期内无法恢复。

判决理由

卡西法院驳回了基于地域管辖权不足的上诉理由,声称管辖权取决于未成年人在程序开始时的实际居住地。此外,法院强调了对家庭状况进行全面严格评估的重要性,引用了1983年第184号法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

判决中出现的一个关键方面是,可收养声明必须是最后手段,只有在排除任何恢复家庭关系的可能性后才可采取。在本案中,法院认为遗弃的情况足以证明收养的必要性,考虑到上诉人的明显父母能力不足。

结论

2024年第16714号判决代表了意大利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声明,重申了儿童福祉必须始终是法律决策的核心原则。在极端情况下,例如虐待,法律系统必须坚决运作,以确保涉及未成年人的尊严和安全的生活。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