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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探视权:对欧洲法院C-335/17判决的分析(2018)

2018年5月31日,欧洲联盟法院发布的C-335/17判决为欧洲“探视权”概念的定义开辟了新的前景。特别是,法院裁定这一概念不仅限于父母,也可以扩展到祖父母,这一方面对所有成员国的家庭法具有重要意义。

判决背景

该案件起源于保加利亚,祖母N. V.要求对住在希腊的孙子享有探视权。争议集中在管辖权的问题上,导致向欧洲法院请求澄清。核心问题是祖父母的探视权是否属于(EC)第2201/2003号法规的适用范围,该法规规范了父母责任及相关司法决定。

“探视权”一词包括祖父母对其孙子的探视权。

判决分析

法院强调,2201/2003号法规没有对可以享有探视权的人进行限制。这意味着,符合儿童最佳利益原则,祖父母也有权与孙子保持个人关系。此外,法院强调了成员国之间相互承认司法决定的重要性,以避免法律冲突,并确保对父母责任的决定更加一致。

实际影响

该判决不仅对单个家庭争议案件有重要影响,而且对成员国的立法也有深远的影响。以下是一些实际影响:

  • 扩展祖父母的探视权。
  • 在跨国案件中增强对管辖权的明确性。
  • 加强家庭关系和儿童最佳利益。

结论

总之,欧洲联盟法院的C-335/17判决在保护家庭权利方面代表了一个重要的进步,明确承认了祖父母的探视权。这不仅丰富了欧洲法律框架,还为确保家庭关系得以维持、促进涉及儿童的福祉提供了机会。法律从业者和家庭现在必须在监护和探视权的规划与决策中考虑这些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