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6052号令:支持性管理中的代表性

2024年6月10日都灵上诉法院发布的第16052号令为理解个人行为能力与支持性管理所施加的限制之间的微妙平衡提供了重要的启示。该判决深入探讨了《民法典》第1722条的适用性,该条款涉及在法律无能力的情况下授权的有效性。

支持性管理的法律背景

支持性管理是一种法律工具,旨在保护因暂时或永久原因无法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个人。法院强调,在任命管理人之前,受益人所授予的授权在与监护法官设定限制的行为相关时失效。这个原则对于确保关于无行为能力者的决策始终受到监督和控制至关重要。

支持性管理 - 第1722条的适用性 - 仅限于监护法官明确指示的行为 - 基础。在支持性管理方面,在管理人任命之前,受益人授予第三方代表权的授权根据《民法典》第1722条对监护法官已扩展限制和法律规定的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能力者的失效,因为该条款的目的是表明,任何自愿授权在限制委托人行为能力的时刻和程度上均不可继续生效。

判决的影响

该判决明确表明,委托人的意愿通过授权表达时,不能优先于监护法官的裁定。这一方面对于防止滥用行为和保障脆弱个体的保护至关重要。根据《民法典》第1722条所规定的授权无效性,旨在保护受益人的利益,并维护他们的尊严和自主权,即使在他们无法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下。

  • 当监护法官施加限制时,授权失效。
  • 决策必须始终得到法官的验证,以确保对受益人的保护。
  • 该条款旨在避免私人意愿与法律保护需求之间的冲突。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6052号令强调了在个人自由与法律保护之间需要平衡的重要性。都灵上诉法院通过这一判决重申,保护无行为能力者的权利应优先于任何先前的授权。这不仅强化了监护法官的角色,还确保了以脆弱个体名义采取的每一个行动都符合其利益,从而维护其尊严和权利。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