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ob的责任:2018年9067号判决及其监察义务

2018年4月12日,意大利最高法院发布的9067号判决在有关Consob(国家证券和交易委员会)因缺乏监管而承担责任的法律 jurisprudence 中具有重要转折意义。此案涉及多名因一名外汇经纪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的投资者,凸显了监管机构采取积极干预以确保投资者保护的必要性。

判决的背景

在本案中,113名投资者起诉了Consob和意大利共和国,声称因一名外汇经纪人的非法行为而遭受损害。初审法官承认Consob有部分责任,指责其在检查工作中存在延误。然而,罗马上诉法院修改了该决定,否认Consob对大多数违规行为的责任。

上诉法院认为Consob的检查活动虽有不当之处,但因发现了不规范的报告,仍属延迟。

最高法院确立的原则

在9067号判决中,最高法院指出,Consob对金融中介有监督义务,这一义务源于合法性和公正性的原则。法院强调,监管机构的裁量权不能作为在出现明显警示信号时未能采取控制措施的借口。

  • Consob拥有检察和控制权力,必须及时行使。
  • 仅因为有害行为由第三方实施,Consob的责任不能被排除。
  • 必须证明Consob的疏忽与投资者所遭受的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结论

2018年9067号判决在加强投资者保护和追究Consob责任方面标志着重要的一步。未来的判决应遵循这一方向,确保监管不仅是一种权力,更是监管机构不可推卸的义务。根据司法判例,面对不规范信号时,及时干预的必要性现在已得到明确确认,以造福所有投资者。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