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最高法院发布的第10489号命令为理解配偶离婚相关动态提供了重要的启示,特别是在过错案件方面。法院接受了A.A.对巴勒莫上诉法院判决的上诉,后者确认驳回了因配偶不忠而提出的离婚过错请求。本文分析了判决的关键点,强调了适用的法律原则及其对正在离婚的配偶的影响。
本判决源于A.A.与B.B.之间的争议,涉及离婚及相关经济问题。巴勒莫上诉法院认为,妻子的出轨并不是婚姻危机的唯一原因,未能找到足够的证据证明A.A.对外遇的知情。然而,最高法院认为有必要重新审视不忠与婚姻危机之间的因果关系。
过错判决不能仅基于对婚姻义务的违反;必须确认这种违反是否导致了婚姻危机。
法院重申,根据确立的判例法,因不忠而导致的离婚过错需要严格审查双方配偶的行为及婚姻危机的先前存在。如果证明不忠使得同居变得不可忍受,则举证责任转移到质疑这种因果关系的一方。在此案中,法院注意到上诉法院未能充分审查A.A.提出的证据,也未考虑到妻子的出轨可能是离婚的决定性原因。
最高法院的判决对离婚动态及在配偶不忠情况下的举证责任进行了重要反思。它强调了对导致婚姻危机的情况进行深入且严格分析的必要性。涉及离婚程序的配偶应特别注意证据的记录及相互行为的性质,因为这些因素可能对司法决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该判决不仅澄清了法律方面的问题,还为面临此类情况的人提供了实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