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最高法院第31242号裁定提供了关于普通法官与行政法官之间管辖权划分的重要见解,特别是在公共机构内部的劳动争议案例中。核心问题涉及上级的责任和有关骚扰的法律适用。
上诉由@Sa.Pa.提出,他是AGCOM的主管,举报了他的上级B.B.因骚扰行为造成的非财产损害。在一审中,罗马法院部分支持了赔偿请求,而罗马上诉法院在改判中宣布普通法官的管辖权缺失,认为此类争议应由行政法官处理。
管辖权根据请求的性质来确定,应考虑实质请求,即诉讼中提出的主张的内在性质。
最高法院接受了上诉,裁定管辖权属于普通法官。有趣的是,法院强调上级的责任不能仅被视为合同责任,而应被视为基于neminem laedere原则的侵权责任。换句话说,B.B.的行为不仅与其在机构中的角色有关,还必须与对@Sa.Pa.实施的骚扰行为进行评估。
法院指出,尽管劳动关系可能构成一个背景,但骚扰行为及迫害行为应作为独立的违法行为处理,并不自动属于行政管辖。
该裁定对面临骚扰情况的公职人员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它澄清了:
这些要点为遭受骚扰或迫害行为的员工提供了一条可行的道路,使他们能够在更有利的环境中寻求正义。
总之,最高法院第31242号裁定在界定涉及公共机构的劳动争议管辖权的范围方面是一个重要步骤。它巩固了普通法官的管辖权也可以扩展到上级实施的违法行为,为工人提供了更大的保护。法律专业人士必须关注这些判例的发展,以便为自己的客户提供适当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