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作出的第49798号判决,引发了关于视频录像在刑事案件中作为证据可用性的重要问题。特别是,法院审查了此类证据在诉讼中被视为有效和可采纳的必要条件。
法院裁定,记录“非沟通性”行为的视频录像,即显示人员或物品的纯粹存在而无沟通互动,可被视为非典型证据。然而,重要的是,这些录像必须在公共场所或向公众开放的场所进行,或者在不属于住所的私人环境中进行,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下,需要司法当局的特别授权。
非沟通性行为的视频录像 - 可用性 - 条件 - 具体情况。记录“非沟通性”行为的视频录像,代表物品或人员的纯粹存在及其移动,如果是在公共场所、向公众开放或向公众展示的场所,或者是在不属于“住所”的私人环境中进行的,则构成非典型证据,因为在后一种情况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为了其可用性,需要司法当局的说明性命令来证明其相对于调查需求和行为的侵入性是合理的,而如果是在属于“住所”概念的场所内进行的,则应被归类为非法证据,其获取和使用始终是被禁止的,因为它们侵犯了《宪法》第14条。(具体情况是,法院认为可以采纳在犯罪人住所前的空间拍摄的图像)。
这项判决对执法部门和法律从业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因为它澄清了通过视频录像获取证据的指导方针。法院强调,保护私人领域是意大利宪法第14条规定的基本权利,该条禁止在没有正当理由的命令的情况下侵入住所。这意味着在这些空间未经授权进行的视频录像可能会损害整个诉讼,使这些证据不可采纳。
2023年第49798号判决就视频证据在刑事背景下的使用方式提供了重要的反思,强调了调查需求与尊重基本权利之间的平衡的必要性。法律从业者必须注意这些指示,以确保收集到的证据的有效性并保护相关人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