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领域使用视频录制:对2023年第49798号判决的评论

2023年9月28日,最高法院发布的第49798号判决提出了关于视频录制作为刑事证据可用性的重要问题。具体而言,法院审查了这些证据被认为有效和可接受的必要条件。

非交流行为的视频录制

法院规定,记录“非交流”行为的视频录制,即仅展示人或物体的存在而没有交流互动的录像,可以被视为非常规证据。然而,这些录音必须在公共场所或开放给公众的地方进行,或者在不属于住所的私人环境中,因为在后者的情况下,必须获得司法当局的特定授权。

  • 在公共场所的视频录制可以在没有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使用。
  • 在不同于住所的私人场所,要求司法当局的有理由的裁定。
  • 在住所内进行的视频录制始终被视为非法。
非交流行为的视频录制 - 可用性 - 条件 - 事实情况。若在公共场所、开放给公众或暴露于公众的地方,甚至由司法警察主动执行的“非交流”行为视频录制,若仅代表物体或人及其运动的存在,则构成非常规证据;而在不同于“住所”的私人环境中,需确保隐私和保密性,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必须有司法当局的有理由的裁定,以证明其在调查需求和行为侵入性方面的合理性;而在被视为“住所”概念下的地方执行的视频录制,则始终被认为是非法的,禁止获取和使用,因为这侵犯了意大利宪法第14条的规定(法院在此情况下认为可以使用在犯罪嫌疑人住所前方空间捕获的图像)。

判决的影响

该判决为执法部门和法律从业者提供了重要指导,因为它明确了通过视频录制获取证据的指南。法院强调,保护私人领域是宪法第14条所规定的基本权利,禁止在没有合理裁定的情况下侵入住所。这意味着在这些空间内未经授权的视频录制可能会损害整个过程,使这些证据不可接受。

结论

2023年第49798号判决对在刑事背景下使用视频证据的方式进行了重要反思,强调了在调查需求和尊重基本权利之间保持平衡的必要性。法律从业者应注意这些指示,以确保所收集证据的有效性并保护相关个人的权利。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