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刑事第三庭在 2025 年 4 月 28 日发布的第 16085/2025 号判决中,驳回了针对罗马审查法院关于建筑犯罪预防性扣押的命令的上诉。该判决的核心在于“城市负荷”的概念以及在已开发区域进行新工程时评估其加剧的参数。
被告 M. L. 因涉嫌违反第 380/2001 号总统令而被采取了第 321 条第 1 款 CPP 规定的预防性保全措施。控方认为,所建建筑不当增加了当地的城市负荷。辩方则辩称,缺乏能够证明加剧风险的适当技术框架,并强调已遵守第 1444/1968 号部长令规定的指标。
最高法院援引了符合要求的先前判决(最高法院 42717/2015 号;8671/2024 号)以及联合庭 12878/2003 号判决,重申了对加剧的审查应采用动态而非静态的视角进行,同时也要权衡现有建筑的影响。
在建筑犯罪方面,城市负荷是指主要定居点在特定区域内因居民数量而产生的对集体结构和工程的需求,因此,在预防性阶段,为了审查因所建建筑而加剧其负荷的风险,必须对建筑活动对该区域造成的后果进行动态评估,同时也要考虑先前已建工程对同一区域的影响,其规模可以作为评估该房产总体影响的有效因素。
评注:法院放弃了纯粹量化的分析(面积和体积),并邀请法官和技术人员考虑定居点实际产生的集体服务需求。仅仅检查工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指标是不够的:例如,需要估计其对道路、停车场、供水网络、公共绿地的压力,并将其与该区域的现有状况进行比较。因此,这一立场加强了预防性扣押作为保护区域规划的预警机制的作用,前提是得到具体和当前的理由支持。
第 16085/2025 号判决确认,“城市负荷”并非简单的算术数据,而是衡量区域可持续性的复杂指标。最高法院要求的动态评估迫使所有参与者——从设计师到法官——采取跨学科的方法,以捕捉建筑与公共服务之间的相互作用。对于从事建筑行业的人来说,在初步阶段就证明没有加剧变得至关重要:这可能是在继续施工和预防性扣押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