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最近的判决,即 2023 年第 12499 号判决,就简单破产罪(bancarotta semplice)的构成要件以及确立该罪行主观要素所需的条件提供了有趣的见解。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该判决的理由、账簿保存的重要性以及关于不处罚事由的《刑法典》第 131 条之二(art. 131 bis c.p.)的应用。
本案涉及 A.A.,他因担任一家被宣布破产公司的董事而被判犯有简单破产罪。佛罗伦萨上诉法院(Corte d'Appello di Firenze)维持了原判,但 A.A. 提起了最高法院上诉,声称由于法律错误,不存在构成该罪行所需的主观要素。
法院明确指出,对构成犯罪事实的法律规范性质的错误应被视为不可原谅。
该判决的一个关键点是简单破产罪的主观要素问题。A.A. 声称他是在善意行事的,并坚信由于公司已不再运营,他无需保存账簿。然而,法院重申,对管理账簿保存义务的非刑法性法规的错误解释被认为是不可原谅的。这符合先前的判例,其中强调对非刑法性法规的错误解释不能排除被告的刑事责任。
该判决的另一个有趣方面涉及《刑法典》第 131 条之二规定的不处罚事由。法院强调,尽管简单破产罪是一种危险犯罪,但这并不排除适用该不处罚事由的可能性。然而,上诉法院拒绝适用该事由的理由被认为是不令人满意的,这表明需要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更深入的评估。
意大利最高法院 2023 年第 12499 号判决重申了公司董事保存账簿的重要性,并阐明了简单破产罪主观要素的界限。此外,它还反思了需要仔细评估不处罚事由的必要性,为佛罗伦萨上诉法院的重新审查留下了可能性。这项裁决代表了在破产法和董事责任方面,司法实践日益关注和严格的一个重要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