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4 日作出、2024 年 10 月 25 日存档的最新第 39160 号判决,为文件欺诈性破产这一犯罪行为提供了重要见解。该犯罪行为突显了董事在公司账簿管理方面的责任。最高法院在处理公司管理层更替的案件时,重申了对会计文件进行监督的重要性以及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判决理由中,法院裁定新任董事有义务:
文件欺诈性破产 - 公司管理层更替 - 未找到会计账簿 - 新任董事的义务 - 指示。关于文件欺诈性破产,在公司管理层更替的情况下,新任董事有义务核实前任董事是否实际且正确地保存了会计账簿,以及重建可能缺失或不适用的文件,恢复缺失的账簿和会计记录,并纠正错误、不完整或虚假的记录。(在理由中,法院确认,无论如何,卸任董事仍对其任职期间的会计保存以及在交接时可能全部或部分隐藏文件的行为承担责任)。
判决中出现的一个关键方面是,尽管管理层发生了变更,但卸任董事仍对其任职期间的会计保存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在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两名董事都可能因任何违规行为而被追究责任。这一原则的基础是《破产法》第 216 条,该条明确规定了欺诈性破产的责任。
2024 年第 39160 号判决代表了对公司会计管理相关责任的重要确认。董事必须意识到其法律义务以及未能履行这些义务所带来的后果。正确保存会计账簿不仅是法定义务,也是公司管理透明度和合规性的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