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1333号命令:法官确定兼职工作时间的义务

2024年4月29日意大利最高法院第11333号判决提出了关于兼职工作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关于未指明工作时间的方式。该裁决对现行法规及法官在保障劳动者权利方面的角色进行了深入分析,而又不损害相关各方的自主权。

法律背景

根据2015年第81号立法法令和2000年第61号立法法令,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工作者履行职责的时间方式。如果未指明,如命令所规定,法官有责任确定工作履行的方式。这一规则同样适用于轮班兼职工作合同,强调了在劳动关系中确保清晰和确定性的重要性。

判决的含义

法院明确指出,在未指明的情况下,法官有责任介入以确定工作方式,而不会损害谈判的自主性。这意味着,即使在没有具体说明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中,法官也可以并且必须定义工作方式,从而保护劳动者的权利。雇主和劳动者自己必须理解,谈判的自主性不能作为规避法律义务的借口。

兼职 - 2015年第81号立法法令第10条第2款和2000年第61号立法法令第8条第2款 - 未指明工作履行的时间方式 - 法官的确定义务 - 适用于轮班兼职工作 - 无损害谈判自主性。在兼职工作方面,法官根据2015年第81号立法法令第10条第2款及2000年第61号立法法令第8条第2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工作时间的情况下,有责任确定工作履行的时间方式,此规定同样适用于未能准确指明工作轮班安排的情况,而不会损害谈判的自主性。

结论

总之,2024年第11333号命令在保护兼职劳动者权益方面是一个重要的步骤,重申了法官确保劳动合同遵守现行法规的责任。企业必须关注这些方面,以避免争议并确保公平透明的工作环境。劳动合同的清晰性不仅保护劳动者,还帮助在组织内部建立信任与合作的氛围。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