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作出第47383号判决,该判决是关于预防性措施和驱逐令异议的重要裁决。在本文中,我们将审查该判决的要点,分析支持该判决的法律和判例背景。
在本案中,争议的焦点是关于对被查封财产的驱逐令执行延期申请。罗马法院驳回了该申请,随后该问题转至异议审理。法院裁定,曾参与驳回申请的合议庭法官可以合法地组成新的合议庭进行异议审理。
这一点尤为重要,因为它触及了法官回避的敏感问题。通常情况下,回避发生在对案件实质内容的评判属于审判不同阶段时。然而,法院明确指出,异议审理不具有上诉性质,也不构成一个独立的阶段,而是一个统一程序中的一个环节。
为没收目的进行的查封 - 驱逐令 - 延期申请 - 驳回 - 异议 - 曾就申请作出裁决的法官回避组成合议庭 - 排除 - 原因。在预防措施方面,曾参与“直接”驳回对被查封财产驱逐令执行延期申请的合议庭的法官,可以合法地组成异议审理的合议庭,因为回避的前提是对案件实质内容的评判属于审判的不同等级或阶段,而异议审理不具有上诉性质,也不构成一个独立且自主的阶段,而是构成一个统一程序中的一个环节,通过该环节,在当事人主动发起的情况下,可以实现充分的辩论。
这一要旨强调了保障辩护权和程序连续性的重要性,允许法官在不涉及回避问题的情况下审查案件。
该判决依据《刑事诉讼法典》的几项规定,特别是第34条和第667条,分别处理预防性措施和对裁定的异议。此外,宪法法院(Corte Costituzionale)多次重申,有必要保障公正审判,这符合欧洲联盟在基本权利方面确立的原则。
在此背景下,最高法院的裁决不仅澄清了回避问题,也代表着保护涉及预防性措施程序的个人权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2024年第47383号判决为预防性措施司法系统的运作提供了重要的思考。允许在异议审理中保持同一审判合议庭,强调了决策的连续性和一致性,有利于实现公平公正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