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刑事第五庭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公布的第 14203 号判决,是《刑事诉讼法》第 444 条规定的认罪协商程序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协议涉及多个因连续犯罪而联系在一起的罪行时,如果在审判过程中,所谓的“卫星犯罪”之一不再存在,会发生什么?该判决对此作出了回应,为法官、律师和被告提供了有用的澄清。
法院援引了三项核心规定:
这些规定的组合创造了一个谈判空间:被告承认责任,国家“节省”了诉讼活动。但是,协议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事后事件的影响,例如所指控的犯罪之一被宣告无罪。
由 E. M. 主持、E. C. 担任报告员的法院,在未发回重审的情况下,撤销了关于威胁罪的认罪协商判决部分,该罪被认为已包含在跟踪罪中。然而,这并没有推翻整个协议。
在对因连续犯罪而联系在一起的多个罪行进行认罪协商的情况下,如果在审判过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所谓的“卫星犯罪”之一被宣告无罪,这并不导致整个协议无效,而仅消除为该罪行规定的刑期增量,前提是判决的理由中指明了适用于每项犯罪的单独增量,并且没有仅报告最终总刑期。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对协商判决的谈判性质造成不当改变的危险。(在本案中,法院在未发回重审的情况下,仅撤销了认罪协商判决中关于威胁罪的部分,该罪被认为已包含在跟踪罪中,并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消除了相应的刑期增量)。
评论:法院重申了“保留”协议的逻辑:消失的只是与卫星犯罪相关的刑期增量。这种方法保护了原始的谈判意愿,同时避免了不合理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否则该效应将使复杂的诉讼程序中的认罪协商工具失去意义。
理由至关重要:如果法官仅报告总刑期,则无法消除单个增量,存在无效的风险。最高法院援引了符合此观点的先例(第 23171/2018 号、第 40320/2016 号),并与选择完全无效的其他先例(第 20120/2016 号)区分开来。
该决定提供了具体的实践指导:
这加强了诉讼结果的可预测性,鼓励使用认罪协商,并减轻了司法负担,符合国家立法者设定的缓和目标以及欧洲关于合理审判期限的建议。
第 14203/2025 号判决巩固了有利于认罪协商协议稳定性的趋势,将事后事件的影响限制在受影响的惩罚性部分。对于法律从业者来说,信息很明确:要注意刑期增量的准确性,如果卫星犯罪不再存在,应努力排除相应的增量,而不必担心整个协议的崩溃。对于被告来说,这是对确定性和速度的进一步保障,在现代刑事司法系统中,这些价值观已变得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