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宪法法院2024年第143号判决最近引发了关于承认非二元性别身份以及规范其医疗手术调整的重要问题。特别是,法院就1982年4月14日第164号法律第1条和2011年9月1日第150号法令第31条第4款作出了裁决,强调了现行立法未能充分满足不认同二元性别的人们的需求。
博尔扎诺法院在L. N.(一名法定性别为女性但认同为非二元性别的人)的请求后,提出了合宪性质疑。事实上,现行法律并未规定将法定性别更改为非二元性别,从而限制了性别身份的承认。因此,法院强调了现行规范体系可能侵犯健康权、个人身份权和尊严权等基本权利。
无法在更正中承认非二元性别,损害了个人的社会身份、其作为身心健康的福祉以及对其私人和家庭生活的尊重。
法院宣布2011年第150号法令第31条第4款无效,该条款规定需要法院授权才能进行性别特征调整手术。法院认为,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它没有考虑到患者的自主权和医疗需求。已明确,当性别特征的改变已经完成并被认为足以进行更正时,就不需要司法授权。
2024年第143号判决是朝着承认非二元性别身份和保护跨性别者权利迈出的重要一步。它强调了更新立法以充分满足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的重要性。立法者必须认真考虑这些诉求,以确保一个更具包容性、更能尊重每个个体尊严的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