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意大利最高法院(Corte di Cassazione)第 24732 号命令,对支持性管理(amministrazione di sostegno)这一民法中日益重要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见解。该判决涉及一个因任命支持性管理人而引发家庭冲突的案件,并提出了关于受益人的诉讼能力和法定代表合法性的关键问题。
在本案中,受益人 A.A. 选择其妻子作为可能的管理人,但由于家庭冲突,上诉法院(Corte d'Appello)任命了律师 B.B.。这一决定引发了任命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问题,因为受益人已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意愿。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意大利法律(民法典第 408 条)规定,必须尊重受益人的意愿。
受益人的意愿,在可能的情况下,必须得到尊重,尤其是在选择管理人时。
法院重申了一项基本原则:即使任命了支持性管理人,受益人仍然保留在诉讼中采取行动的能力。判决强调,支持性管理应被视为一项个性化措施,考虑到个人的需求和背景,避免标准化方法。这种方法符合意大利宪法(第 24 条和第 111 条)规定的保护基本权利的原则。
判决中出现的另一个相关方面涉及管理人的任命程序。法院认为,作为管理措施开放决定基础的法院指定技术咨询(consulenza tecnica d'ufficio)因受益人辩护律师未参与而存在缺陷。律师的在场是一项有保障的权利,不能被剥夺。因此,法院撤销了该命令,并强调了辩论和受益人及其辩护律师积极参与的重要性。
总之,第 24732 号判决(2024 年)代表了保护支持性管理受益人权利方面的重要一步。它重申了个人积极参与与其相关的程序的权利,并强调了仔细和个性化评估其需求的必要性。这种方法不仅尊重个人的尊严,而且确保保护措施不会成为不合理限制个人自由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