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第 59/2025 号评注:遗产共有中的权利

威尼斯上诉法院于 2025 年作出的第 59 号判决书,对意大利民法典第 732 条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和追回权进行了重要反思。这些权利在遗产分割业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遗产共有的参与者在份额转让时能够保护自身利益。

优先购买权和追回权

根据民法典第 732 条的规定,遗产共有的参与者享有两种不同但相互关联的权利:“ius praelationis”(优先购买权)和“ius retractionis”(追回权)。前者允许其他继承人收到有意出售其份额的参与者的通知,并让他们有机会以向第三方提出的相同条件购买该份额。这种优先购买机制对于维持共有的统一性并防止陌生人进入遗产群体至关重要。

第二种权利,即“ius retractionis”,允许其他继承人在优先购买权被侵犯的情况下,对第三方买家行使追回权。这意味着,如果某个参与者未将出售提议通知其他继承人,后者可以要求收回其份额并宣布销售无效。本判决明确指出,尽管这些权利是相互关联的,但它们具有不同的内容和不同的被动方。

诉讼影响和判决意义

本判决的后果在诉讼层面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未能遵守优先购买权和追回权不仅会损害销售行为的有效性,还会影响打算提起诉讼的参与者的立场。在这种情况下,出让人在追回诉讼中不被视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因为其他继承人并未参与第三方买家与出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这表明法官必须分别评估遗产共有中每个参与者的请求。

优先购买权和追回权——遗产共有参与者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 732 条)——可配置性——诉讼层面的后果。关于遗产共有,民法典第 732 条承认参与者享有“ius prelationis”(优先购买权),根据该权利,如果其中一人想有偿转让其份额,则必须将提议通知他人,以便他们能够行使优先权,因此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之前,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转让合同;此外,还享有“ius retractionis”(追回权),如果因未通知出售提议或因优先权被有效行使而被忽视,则遗产份额的第三方买家可以行使该权利;因此,这些是相互关联但不同的权利,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被动方,其中每一个都被视为不参与的法律关系的“第三方”,因此在追回诉讼中排除出让人作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身份。

结论

总之,第 59/2025 号判决书代表了对意大利遗产共有制度理解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强调了在管理遗产份额时遵守优先购买权和追回权的重要性,从而保护所有参与者的利益。法律规定的清晰性和其正确应用对于确保分割业务的顺利进行和防止继承人之间的冲突至关重要。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