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第26418号判决,于2024年7月4日存档,就定罪程序问题,特别是关于缺乏起诉书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反思。最高法院,由法官 G. Sabeone 主持,M. T. Belmonte 报告,处理了一个突出2022年第150号法令引入的近期立法变革的案件。
2022年10月10日第150号法令修改了某些犯罪的定罪程序,要求受害人提起诉讼才能继续刑事诉讼。特别是,该法令的第2条引入了对以前被视为公共起诉的犯罪提起诉讼的可能性。
合法性审查 - 根据2022年第150号法令第2条,犯罪已成为可起诉的起诉书 - 旨在提出缺乏起诉书的申诉 - 单一理由或与其他不可受理理由一起提出的理由 - 可受理性 - 存在 - 案例。在合法性审查方面,申诉是可受理的,该申诉以单一理由或与其他不可受理理由一起,提出了在有争议的判决之后、在提交申诉期间,2022年10月10日第150号法令引入了这种起诉形式的犯罪的不可起诉性问题。(关于盗窃暴露于公众信任的物品的案例)。
法院认为,即使申诉仅作为单一理由提出,或与其他被认为不可受理的理由一起提出,也可以提出申诉以质疑缺乏起诉书。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它允许提出否则可能不被审查的不可起诉性问题。特别是,该判决涉及盗窃暴露于公众信任的物品的案件,突出了新法规如何影响对定罪程序的评估。
2024年第26418号判决代表了在澄清需要起诉书才能追究的犯罪的法律程序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最高法院强调,即使在新的法规和立法变更存在的情况下,也必须保证辩护权和申诉的可受理性。这种方法允许以更公平公正的方式处理定罪程序问题,从而促进对刑事诉讼中涉及的人员权利的更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