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6月10日发布的第16071号裁定,就仲裁与放弃国家管辖权的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思考。该裁定是在当事方可以选择通过私法性质的工具(如仲裁)解决争议,而非诉诸普通法院的法律背景下作出的。由R. M. D. V.担任庭长、C. A.担任报告员的法院驳回了C. (M. R.) 对M.提出的请求,明确了这一选择的界限和法律含义。
在仲裁的背景下,将争议提交仲裁员被视为一种真正的放弃提起诉讼的行为。这意味着当事方选择在仲裁程序中解决其争议,即决定排除国家管辖权,而是利用一种具有私法性质的争议解决机制。法院强调,这一选择并非没有后果,因为它需要对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有效性进行深入分析。
将争议提交仲裁员——放弃国家管辖权——相关问题——涉及实体——后果——仲裁协议抗辩——法律性质——特定抗辩。在仲裁方面,将争议提交仲裁员被视为放弃提起诉讼和放弃国家管辖权,通过选择一种私法性质的争议解决方式。因此,相关的抗辩构成一个实体问题,涉及对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解释和有效性,并构成一种特定且狭义的抗辩,旨在提出阻碍国家管辖权行使的事实,其后果是必须由当事方在实体抗辩的适当时间和方式下提出。
该判决的含义是多方面的,对于可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当事方具有重大意义。主要观点包括:
总之,第16071号裁定为意大利法律体系中仲裁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解释。意大利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将争议提交仲裁员不仅是一个程序性选择,而且意味着实质上放弃了国家管辖权。因此,当事方必须了解这一选择的法律后果,并在提出抗辩时格外谨慎。这一裁定不仅加强了当事方在解决争议中的自主权原则,也重申了遵守既定程序以确保仲裁条款有效性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