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0日,由高等司法委员会(CSM)发布的第9716号判决,就起诉行为和纪律程序中法官的责任纪律问题提供了重要澄清。特别是,该判决侧重于纪律程序的期限中止,明确规定了此类中止所需的条件。
参考的法规是2006年第109号法令的第15条第8款,该条款规定,在提起刑事诉讼的情况下,纪律程序的期限应予中止。然而,该判决澄清,这种中止并非自动发生,而是需要高等司法委员会纪律部门的明确裁定。
具有宣告性质并追溯至提起刑事诉讼之日生效——其共同基础是,两种程序都以“同一事实”的存在为前提。
这一要旨对于理解该判决的意义至关重要。它强调,期限的中止不仅必须正式通过,而且必须参考作为刑事诉讼和纪律程序基础的同一事实。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证明“同一事实”的存在,则不能认为中止有效。
该判决的影响对法官和整个司法系统都具有重要意义。从判决中可以得出的主要考虑因素包括:
这些方面不仅影响法官的行为,也影响公众对司法系统的信任。
总之,2024年第9716号判决是规范法官纪律责任方面的重要一步。它澄清说,因刑事诉讼而中止纪律程序期限,取决于高等司法委员会的裁定和同一事实的存在。这种方法旨在确保程序具有更大的连贯性和透明度,从而保护法官的权利和整个司法系统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