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v. Marco Bianucci

Avv. Marco Bianucci

刑事律师

理解即决审判程序

收到即决审判令的通知,是卷入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人一生中一个极其微妙的时刻。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这一特殊程序,其特点是取消了初步听证会,将被告人直接带到审判法官面前。作为一名米兰刑事法律师,Marco Bianucci律师深切理解这种通知所带来的焦虑和紧迫感。检察官的隐含信息是,刑事责任的证据似乎很明显,因此无需进行中间审查阶段。然而,控方认为证据确凿并不一定意味着肯定会定罪:正是在这里,及时而称职的技术辩护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法律依据和程序时限

当存在所谓的证据确凿的情况,并且在讯问了被调查人或被传唤但未到庭的情况下,检察官可以要求启动即决审判程序。通常,该请求必须在犯罪事实登记之日起九十天内提出。还有一种所谓的羁押即决审判,当被调查人处于羁押状态且羁押措施在审查听证会上得到确认或提出审查的期限已过时启动。理解这些动态至关重要,因为一旦通知了该法令,应对的期限就非常短。法律确实规定了一个有限的时间,通常为十五天,用于评估是进行审判还是选择奖励性的替代程序。

Bianucci律师事务所处理即决审判的方法

Marco Bianucci律师,一位在米兰执业的刑事法律师,其处理即决审判的方法基于对案卷的立即和深入的战略评估。面对即决审判程序,首要任务是分析导致预审法官发出该法令的证据的稳固性。我们不仅是被动接受检察官的行动,而且还要核实是否存在可能使程序本身无效的正式或实质性缺陷。辩护策略是量身定制的:在某些情况下,最佳选择是进行审判,通过对证人的交叉质询来驳倒指控;在其他情况下,对当事人的保护是通过请求替代程序,如简易审判或认罪协商,这些程序在定罪时可以获得显著的减刑。Bianucci律师的咨询旨在将危机时刻转化为对诉讼风险的可控管理。

常见问题

在即决审判令之后请求替代程序有什么好处?

请求替代程序,如简易审判或认罪协商,必须在收到即决审判令通知后的十五天内提交。主要好处在于,在定罪的情况下,有可能获得减刑,简易审判可减三分之一。当对当事人的证据情况特别稳固,并且在审判中面临高刑罚的风险是具体时,这一战略选择至关重要。

是否可以反对即决审判令?

除非存在关键的正式要件缺失,例如事先讯问,否则不设对法官决定进行即决审判的实质性反对。然而,辩护可以通过请求进入替代程序来改变审判程序。这一诉讼举动实际上消除了立即进入公开审判的步骤,将诉讼带回了预审法官面前的庭外阶段,这个阶段通常更具技术性和更快捷。

如果收到法令后什么都不做会怎样?

如果在法定的十五天期限内,被告人没有提交任何请求替代程序的申请,诉讼将不可避免地继续进行普通审判程序。这意味着将进入审判阶段,在公开听证会上进行证据的收集。在这种情况下,将失去享受特殊程序规定的减刑的可能性,这使得为审判阶段的有力有效的辩护做准备变得更加关键。

即决审判是否意味着我肯定会被定罪?

绝对不是。检察官认为证据确凿只是其单方面评估,必须在双方的对质中得到确认。许多以即决审判程序启动的案件,当辩护能够证明证据的不可靠性或提供对事实的替代性解释时,最终以被告人无罪结案。选择正确的策略往往是定罪与无罪之间的区别。

请求评估您的案件

如果您收到了即决审判令或担心卷入刑事诉讼程序,时间是关键因素。请联系位于米兰Via Alberto da Giussano, 26号的Bianucci律师事务所的Marco Bianucci律师。通过初步的详细分析,我们可以为您的具体情况确定最合适的辩护路线,清晰透明地评估您可用的所有保护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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