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另一方家长在未事先咨询的情况下为孩子报名新学校,是分居后最令人痛苦的经历之一。除了情感上的伤害,这种行为还侵犯了共同的父母责任规则。作为一名在米兰执业的家庭法律师,我深切理解看到孩子教育稳定性受到威胁时产生的担忧,以及及时干预以恢复共同决策尊重的必要性。
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选择学校完全属于所谓的对子女最重大的决定。民法典第337-ter条明确规定,即使在分居或离婚的情况下,父母的责任也必须共同行使,并考虑到子女的能力、天性倾向和愿望。这意味着,除非有极少数的超专属监护情况(但这种情况很少会影响到学校选择),任何一方家长都不能单方面决定将未成年人从一所学校转到另一所学校。
如果缺乏协议,则由法官做出决定。法院的评估不是基于父母的意愿,而是完全侧重于未成年人的利益。判例使用的标准包括教育的连续性、学校离孩子常住地的距离、教育提供的质量,以及如果未成年人达到适当年龄,他/她表达的意愿。
处理关于学校的意见分歧需要结合外交手腕和法律上的坚定立场。Marco Bianucci律师作为米兰家庭法专家律师,其处理方式始终从尝试庭外解决开始。通常,一份措辞严谨、论据充分的正式警告函,强调单方面注册的非法性,足以让另一方家长回到谈判桌,避免给孩子带来创伤。
如果对话不可能,本事务所将根据情况向主管法院提起适当的诉讼(通常通过民事诉讼法第709条之三的诉讼或根据分居程序的进展情况向监护法官提起诉讼)。Marco Bianucci律师的法律策略目标是向法官证明哪种解决方案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最大的平静和稳定,并坚决反对出于工具性或报复性的转学。保护孩子的心理福祉是本事务所所有法律行动的指导方针。
是的,在共同监护情况下,未经双方家长同意进行的学校注册是无效的。您可以向学校发出警告函,要求其不要继续办理,因为法律规定必须有双方共同签字。如果学校不合作或另一方家长坚持己见,则必须向法官提起诉讼,以获得禁止转学或批准更合适选择的裁决。
法官将根据子女的唯一利益做出决定。将考虑诸如教育连续性(避免将孩子从其环境中连根拔起)、后勤(离父母住所和祖父母的距离)、学校提供的服务(全日制、食堂)以及未成年人已建立的友谊等因素。
法律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已满12岁,或者即使未满12岁但能证明其辨别能力,则在所有涉及他的问题和程序中都应听取其意见。孩子的意见非常重要,并且常常对法官的决定起决定性作用,尽管如果违背其最佳利益,其意见并非绝对具有约束力。
涉及未成年人利益的程序,尤其是在学年开始临近时,可以以紧急情况处理。然而,司法程序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一旦得知另一方家长有转学的意图,立即采取行动至关重要,以避免在课程开始后出现难以改变的既成事实。
关于选择学校的分歧不应损害您孩子的平静和教育过程。如果您发现自己与另一方家长在此问题上存在冲突,请务必在专业人士的支持下立即采取行动。请联系Marco Bianucci律师,在米兰的事务所对您的情况进行评估。我们将共同制定最有效的策略,以确保学校选择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最重要的是,符合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