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发票与多重代表:最高法院与多重犯罪(判决书第 31850/2025 号)

在意大利税收刑法领域,最高法院在 2025 年 9 月 24 日发布的第 31850 号判决书中,处理了一个对企业家和专业人士至关重要的问题:当同一自然人作为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时,如何界定虚假发票或其他交易凭证的犯罪行为。这项裁决部分撤销了米兰上诉法院的判决并将其发回重审,为个人和公司责任提供了重要的思考方向,并为预防税务违法行为划定了更严格的界限。

背景:单一代表,多个实体

本案涉及被告人 S. T.,他被指控开具虚假交易发票。特殊之处在于,S. T. 担任多家法人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核心问题在于,尽管该行为由同一自然人实施,但应被视为一个持续性犯罪,还是相反,应被视为多个独立犯罪,每个犯罪对应一家涉及的公司。最高法院认为有必要进行重新审查,推翻了上诉法院的解释。

判决书第 31850/2025 号要旨:明确多重犯罪

最高法院在第 31850/2025 号判决书中阐述了一项具有重大影响的法律原则。要旨如下:

由同一自然人担任不同法人机构法定代表人,在特定纳税期间内开具虚假交易发票或其他凭证的行为,构成多重犯罪,因为这些公司是独立的纳税主体,因此,应将各自纳税期间的开具行为归咎于它们。

这项裁决至关重要:即使行为由一人实施,刑事责任也会根据涉及的不同法人机构的数量而增加。每家公司都是一个独立的纳税主体,负有各自的税务义务。每家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的行为都会以独立的方式损害国家财政利益,从而证明构成同等数量的犯罪是合理的。最高法院强调,公司的法人资格并非仅仅是一个幌子,而是直接影响犯罪定性的要素,推翻了将此视为一个持续性犯罪(刑法典第 81 条)的观点,转而支持多重犯罪的构成。

关键法律和法规影响

该判决属于 2000 年 3 月 10 日第 74 号法令的范畴,该法令处罚了开具虚假交易发票的行为(第 74/2000 号法令第 8 条)。这项裁决加强了对这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强调了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区别。这导致:

  • 多重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可能因其为之开具虚假凭证的独立法人机构数量而面临多重犯罪指控。
  • 独立的国家财政损失:每家公司造成的国家财政损失被视为独立的,可能对罚款和没收产生影响。
  • 第 231/2001 号法令的相关性:法人主体之间的区分原则对于法人机构的行政责任也至关重要。第 25-quinquies 条将此责任延伸至税务犯罪,意味着如果每家涉及的公司缺乏适当的组织、管理和控制模型,都可能被独立处罚。
  • 刑法典第 81 条:鉴于通过独立法人机构损害了多个受害主体,该判决摒弃了对刑法典第 81 条(持续性犯罪)的广泛适用,转而支持多重犯罪的构成。

结论:对企业和管理者的重要警示

最高法院第 31850/2025 号判决书是对所有经济参与者,特别是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明确警示。最高法院的严格解释明确指出,企业的法律形式并非细节,而是导致税务违法行为产生刑事后果倍增的要素。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区分,转化为每家涉及虚假交易发票开具行为的实体承担独立的刑事责任。企业和管理者必须在税务和会计管理中保持透明和正直,采取严格的内部控制系统,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预防违法行为并减轻严厉处罚的风险。

Bianucci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