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是一个广阔而复杂的领域,充满了细微之处,这些细微之处可能导致继承人意想不到的结果。其中,继承的接受至关重要,尤其是在涉及代理人的情况下。意大利最高法院最近的第 15301 号裁定(2025 年 6 月 9 日)为处理一个棘手的问题提供了关键的澄清:由代理人进行的默示继承接受的有效性以及被代理人随后放弃继承的后果。这项裁决为更好地理解继承法中的限制和责任提供了指导。
继承的接受是继承人获得继承人身份的法律行为。意大利民法典规定了几种接受形式,包括明确接受(民法典第 475 条)、附清册接受(民法典第 484 条)以及与本案特别相关的是默示接受(民法典第 476 条)。后者发生时,被呼叫人采取了必然表明其接受意愿的行为,并且如果不是以继承人的身份,他将无权采取该行为。
当这些行为不是由继承人直接实施,而是由其代理人(持有授权书)实施时,复杂性会增加。意大利民法典第 1388 条规定,代理人在代表人的名义和利益范围内,在其授予的权限内签订的合同,直接对被代理人产生效力。但是,如果代理人采取的行为被视为默示继承接受,会发生什么?
第 15301/2025 号裁定源于这样一种情况:一名代理人根据一般授权书,以被代理人 G. D. 的名义和代表,出售了已故死者遗产中的一项财产。巴勒莫上诉法院在其 2022 年 1 月 31 日的先前判决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为销售行为不是最终的默示接受。
然而,最高法院撤销了上诉法院的判决,并将其发回重审。问题的核心在于对代理人进行的销售行为的评估。最高法院裁定,即使是通过一般授权书进行的,出售遗产财产的行为也构成默示继承接受。该行为以最终方式对被代理人的法律领域产生效力,使继承人身份的获得不可撤销。这意味着被代理人随后放弃继承(发生在销售后一天)不能对已经完成的接受产生任何追溯或排除效力。
继承的接受,即使是默示的,也可以由被明确授予相关权力的代理人进行,并且它导致被代理人获得继承人身份,即使在随后放弃继承的情况下,这种效力仍然存在。
这一要旨阐明了一项具有巨大意义的原则。最高法院通过这项裁决重申,即使是通过持有一般授权书的代理人进行的默示继承接受,也是不可撤销的。一旦代理人采取了处置遗产财产的行为(例如销售),被代理人就获得了继承人身份。从那时起,被代理人任何放弃继承的尝试都将无效,因为法律体系(关于放弃继承的民法典第 519 条,以及关于接受不可撤销性的民法典第 525 条)不允许在接受(即使是默示的)一旦完成就反悔。这一原则强调了在委托可能包含处置潜在遗产财产的权力的一般授权书时,必须极其谨慎。
第 15301/2025 号裁定提供了宝贵的思考和实际建议:
意大利最高法院第 15301/2025 号裁定的判决对所有直接或通过代理人处理继承情况的人来说,都是一个重要的警示。代理人的活动,即使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和代表进行,也可能产生最终和不可撤销的法律后果,例如默示继承接受。因此,在复杂继承法领域中取得成功并避免令人不快的意外,清晰和谨慎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