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0日作出、同年7月15日存档的第28144号判决,就提起公诉的直接传唤出庭程序提供了重要的澄清。特别是,法院处理了不超过四年的监禁刑罚上限问题,并规定该上限应被视为固定不变,并参考了提起公诉时有效的法律规定。
“时间支配行为”(tempus regit actum)的法律原则表明,适用于特定行为的法律是其发生时有效的法律。在本案中,法院重申,应以这种方式解释《刑事诉讼法》第550条的规定,即考虑到提起公诉时存在的法律规定,而不是被告人根据实体法适用的法律规定。
这项判决对意大利刑法体系产生了重大影响,因为它澄清了在已启动的刑事诉讼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规定,以及检察官在决定采取何种行动方面的责任。此外,法院强调了正确解释法律规定如何影响案件管理和被告人的权利。
直接传唤出庭——不超过四年的监禁刑罚上限——提及的性质——“时间支配行为”原则——适用性——后果——具体案情。关于通过直接传唤出庭提起公诉的,在《刑事诉讼法》第550条中包含的“最高不超过四年”的监禁刑罚的提及,应被理解为“固定不变”的,因为根据“时间支配行为”原则的不可更改性,它指的是提起公诉时有效的法律规定,而不是根据《刑法典》第2条的继承性标准在具体上适用于被告人的实体法规定。(具体案情:法院认为将案件退回检察官的决定并非异常,该检察官在2004年1月22日第42号法令第176条生效期间犯下的罪行,尽管该罪行已包含在《刑法典》第518-bis条的规定中,其刑罚上限要求提起公诉并确定预审听证会日期,但仍发出了直接传唤出庭的命令)。
总之,2024年第28144号判决在直接传唤出庭的刑事诉讼行动的规范清晰度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法院确立的原则可能会极大地影响法律实践和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并强调了严格解释现行法律规定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