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 2020 年第 23602 号判决触及了意大利刑法中的一个关键问题:虚假信贷诈骗。该罪行,根据意大利刑法第 346 条规定,指的是那些声称与公职人员有关系,并以此为交换条件,承诺或实施非法行为以获取经济利益的人。最高法院的判决就如何定性和处罚腐败行为提供了反思的视角。
上诉人 G.A. 是一名注册会计师,他因试图通过两名宪兵为客户 T.F. 在税务审计中谋取便利而被判刑。作为交换,被告收取了 4,000 欧元,并试图从这些官员那里获得某种好处,从而构成腐败行为。G.A. 对其行为的法律定性提出异议,认为这仅仅是调解尝试,而非腐败。
最高法院重申,当公职人员与私人主体之间存在已确定的腐败关系时,非法影响力交易罪不成立。
法院驳回了上诉的第一项理由,并澄清了将该事实定性为腐败是正确的。根据意大利刑法第 346 条之二的规定,非法影响力交易指的是那些利用与公职人员的关系来获取利益的人。然而,在本案中,存在直接向公职人员支付款项以谋取公务便利的情况,这构成了腐败行为。
最高法院部分支持了上诉,撤销了将支付 4,000 欧元作为缓刑条件的要求。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突显了区分公职人员和行贿者的责任的必要性。该判决澄清说,法律并未规定对私人行贿者支付款项的要求,这可能会对未来的司法判决产生影响。
意大利最高法院刑事庭第 6 庭 2020 年第 23602 号判决是意大利关于虚假信贷诈骗和腐败的判例中的重要一步。它强调了对非法行为及其相关责任进行仔细分析的必要性,以及区分影响力交易和腐败的重要性。该判决的影响超出了具体案件,影响着公职人员和私人主体在涉及公共和私人领域的交易中的互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