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最高法院于2024年4月19日发布的第10639号最新裁定,就公司注销后的前清算人责任问题提供了重要澄清。该裁决特别探讨了税务核定通知的异议方式及其提出异议的合法性,为税务法律专业人士确立了基本原则。
最高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其中一份税务核定通知在某些法律规定生效前已向一家已注销公司的前清算人送达。具体而言,该判决明确指出,如果纳税人公司在第 175/2014 号法令第 28 条第 4 款生效前已注销,则关于程序内辩论权违反的抗辩只能由继承的股东提出,而不能由前清算人提出。
一般而言。如果纳税人公司在第 175/2014 号法令第 28 条第 4 款生效前已注销,则根据 2000 年第 212 号法律第 12 条第 7 款提出的关于程序内辩论权违反的抗辩,只能由公司的继承股东提出,而不能由前清算人提出,前清算人收到税务核定通知是为了根据《民法典》第 2945 条和第 602/1973 号总统令第 36 条追究其责任。
最高法院明确指出,前清算人没有提起诉讼的合法性来质疑税务核定通知,因为其责任是基于特定法规,例如《民法典》第 2945 条和第 602/1973 号总统令第 36 条。这意味着,尽管前清算人可能收到通知,但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他无权反对此类行为。因此,该判决强调了继承股东的重要性,他们保留了主张任何权利或提出异议的必要合法性。
总而言之,2024 年第 10639 号判决是法律从业者和税务领域专业人士的重要参考。它澄清了在公司注销情况下,提出税务核定通知异议的合法性保留给继承股东,从而排除了前清算人提出任何异议的可能性。这一澄清不仅为处理复杂情况下的税务责任提供了指导,还强调了正确解释现行法规的必要性,特别是与程序内辩论权相关的法规。